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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广道:“喂,这么香的鱼,你不来吃吗?”
萧若华板着脸道:“我自己说过,各做各的饭,你自己弄的,你自己吃就是了,反正你做的东西,也不知道能不能吃。”
杨广道:“这样吧,你以后你做饭可以只做给你自己吃就可以了,我做的两个人都可以吃,下来吧,不知道你会不会着凉,你下来烤一下火,头发也可以干得快些。”
萧若华犹豫了一下,想去吃,又怕被他取笑,不去,肚子挺难受的。
“姑娘,你可不能这么狠啊。”
“我狠什么。”
“听说过一句话吗,女儿是水做的,男人是泥做的,你看,这几条小鱼已经有一部分被迫呆在我这泥肚子里了,好可怜是不是,你就不能把另外一部分放到你的水里去吗?”
萧若华扑哧一声笑出声来,赶紧把嘴掩住。
杨广又使出了杀手锏:“我觉得这个烤鱼的口味,不会比烤羊肉串差。”
萧若华听到烤羊肉串几个字,顿时食指大动,口水悄悄地地在口腔里做加速运动,板着脸走过来,杨广指了指身旁的草地,上面放了一个垫子,萧若华觉得离他太近,就把垫子拿了,坐到杨广的对面。
她拿起一串吃到嘴里,心里发出一阵赞叹:这也太香了吧,这大恶人怎么能烤出这么可口的烤鱼?
大恶人笑道:“怎么样?”
萧若华用实际行动回答了他的提问,反正不理他是正常行为,以往他会暴跳如雷,或打或骂她都不怕,这次当然也不怕,大不了一死。
杨广笑一笑,说道:“慢一点,还有很多呢,你看我抓了多少?”指了指旁边的一个水坑,萧若华看时,里面还有不少小鱼在游动。
萧若华忍不住问道:“你什么时候抓的?”
“刚刚抓的。”
“一下子抓了这么多?我不信,你平时有时间不是都用来舞枪弄棍学杀人技了吗,怎么学会抓鱼了?”
杨广道:“前辈子学的。前辈子我是一个穷人,非常非常穷,没钱买肉,就抓鱼吃,结果就学会了。”
萧若华瞪他一眼。
知他是在说笑,她心里倒也有些安慰,虽然她在缙王府从不说笑,实际上并不是个不苟言笑的人。
她讽刺道:“所以说你的这个烤鱼的方法,也是那时学来的?”
杨广道:“没有,那时只管吃饱填肚子,烤不出这个味道来,后来又过了一世,看到有人这么烤,烤得很香,就学会了,不过那一世我又不知道怎么捕鱼了,想烤鱼就只能买,因为没钱,不敢多买,吃得不过瘾。”
萧若华听他说得煞有介事,撇了撇嘴,不吭声。
“所以你这次吃到的东西,是我花了两辈子才学来的本事,要不然不会这么好吃,但这远远不是我的正常水平,因为没有配料,等配料凑齐,我保证还要好吃一倍。”
“反正没有配料,你说什么就是什么。”真是该死,她本来打算尽量不跟他说话的,居然还是忍不住回了。
“你不信,就借一两银子给我,一两银子可以买到足够多的配料了,我们这一路都是山路,各珍鱼各种肉应该能猎到,有了配料,保证你吃到连舌头都想吞进去。你要是舍不得借给我,也可以自己买配料,我帮你弄好,到时你用配料就行,我可以不用。”
“什么意思?什么叫我用就行,你可以不用?”
“我也是因为加上配料后太好吃了,怕自己吃撑了还舍不得住嘴,而你用毒针杀过我,我记着呢,最好被撑得难受的是你。”
萧若华看他一串一串的烤,感觉好像挺简单的,但是每一条鱼都烤得恰到好处,说道:“你是因为会这个,所以才有信心不要银子也可以活?”
“说对了,大自然免费的食材可多了,动物植物都有,只是有的能吃,有的不能吃,而我刚好学过野外生存,知道哪些可以吃,哪些不可以吃。”
萧若华道:“这又是哪一辈子学的?”
“上一辈子。”杨广说着,轻轻叹了口气,看着眼前的萧若华,他想起了上一世的妻子丽华,此刻她肯定还在悲伤之中,但还得强颜欢笑,也许还得用各种方法向女儿证明爸爸出差了。
上一辈子是军人,并且是相当优秀的军人,立过几次战功,复员后才认识了妻子,当时不知道为什么,一见面就觉得这个女人是需要他疼爱保护的女人,他追了好长时间才追到,原以为会白头到老,没想到还是出了意外。
萧若华知道他在看她,却只能假装不知道,低头吃鱼,耳里听得阵阵虫鸣鸟叫之声。野外的傍晚别有一番风景。
忽听杨广道:“各位别躲了,你们这么沉得住气,我会怀疑自己的鱼烤得不够香的。”
萧若华吃了一惊,抬眼四看,道:“有人?”
“对,太子的那些没死的剑士追来了。”
话音一落,五个汉子从旁边的草垛上闪身出来,果然正是那些剑士。
杨广道:“各位,我饶了你们的命,你们该不会是打算恩将仇报,杀了我吧。”
一个留着大胡子的汉子冷笑道:“太子之命,不得不从。”
杨广道:“就你们五个,胆子还挺大的,忘了此前一百个剑士都杀不了我吗?”
那汉子道:“那是因为你当时有宝剑,现在你的剑呢?”
杨广一愕道:“我的剑?”
那汉子冷笑一声,顺手往后一抄,拿出了一把剑来,说道:“大华神州神兵谱上排名第五的天灭剑,是当年你东征时从陈国王宫里抢来的宝剑,正是因为这把剑在,你才能以一己之力,杀了我们八十八名兄弟,这样的神剑你为何忘了带走?”
杨广有些意外,经那汉子提醒,他才意识到自己确实是疏忽了。
这还真的是一把名贵的宝剑,是无价之宝,与之相比,萧若华散发掉的首饰根本算不了什么。
此剑是当年陈国开国国君陈霸先借飞龙之血炼成的,吹毛断发,削铁如泥是基本操作。
有人说,这把剑相当于把个人的杀伤力再提升五成,这应该并不夸张,毕竟太子手下这百名剑士,并不是等闲之辈,如果没有这把剑的加成,缙王再勇,也不至于打成那个结果。
甚至还有人说,此剑可以让执剑人边打边积蓄力量,这个说法有点难以理解,但是曾经来到过现代社会的杨广倒也明白,这相当于增程式电动汽车,踩踩刹车就能充电。
习武的人宁可不要命,也不会忘了这把剑。
当年缙王杀人陈国王宫,第一件事就是找到这把剑。
只是这把剑外表不好看,有些无法修复的残旧,习惯了爱漂亮的陈王,把这剑束之高阁。
杨广之所以没有拿走这把剑,是他只接了缙王的记忆,没有续缙王的情感,对于这把剑缺乏情感粘性,只记得萧若华,根本没注意到那把剑,否则也不至于忘了这样的无价之宝。
杨广苦笑一声,说道:“那你说说,我为何会忘了带走?”
“连这样的宝剑都忘了带走,只能证明一件事,你放过我们,并不是因为你仁慈,是因为你中了毒针后失去了杀人能力,虽然趁刘大药性发作时杀了刘大,但若是被我们群起而攻,你根本挡不了,你怕露馅,才把我们骗走,从而顺利逃走。”
另一剑士道:“但是因为你害怕我们醒悟过来,慌得连这把名剑都来不及找就匆匆跑开了,对不对?”
“若不是你这么慌乱,我们还想不通你这样的人为什么能饶了我们,可惜你心虚了,跑得太快,我们就是再傻也猜到了。”
“你现在没有了剑,你以为我们还会怕你吗?”
剑士们说着,仿佛从这些话得到了鼓励和支持,一步步逼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