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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建城不解看向女孩。
军人要常驻部队,假期很少,很多军人会选择在部队举行集体婚礼。
不久前他才参加过一次部队的集体婚礼,当时总共有50对新人。
“要不我们婚礼在部队搞吧,省事。”
这边离首都太远了,来回得十几天,坐火车难受的要命。
她是打算婚后在娘家这边生活的,不太乐意为了结婚特地跑一趟帝都。
“你确定?”
陆建城拧眉,有点不赞同。
他自己无所谓,但是林菀一辈子就结一次婚,他不想亏待她。
“菀菀,瞎说什么呢。”
李春霞不赞同。
哪有结婚不在男方那边办酒席的。
“我没瞎说,部队不是很多人都这么干的吗。”
林菀是最讨厌麻烦的人。
部队集体婚礼什么都是现成的。
他们什么都不用准备,只要人到场就行。
简直不要太方便。
“人家是人家,你是你,能一样吗。”
林富贵也不赞同。
林富贵爱热闹,巴不得嫁闺女的时候把全村都请上。
“你不想去首都?”
陆建城看向女孩。
“有点远,我晕车。”
林菀这倒是实话。
她晕车晕的厉害,火车又脏又臭的,走的还慢,此前和陈为民去首都,她吐的胆汁都快出来了。
不过那会她恋爱脑厉害,为了陈为民,再难受都忍着。
“可你之前不是才跟陈知青去……”
意识到自己说错话,村长忙噤了声。
李春霞和林富贵对视一眼,表情有点古怪。
明明林菀之前和陈为民坐火车去首都见父母欢天喜地的。
现在和陆建城去首都结婚,她竟然嫌弃远,还说自己晕车。
“咳咳。”
林富贵咳嗽一声,掩饰尴尬。
陆建英:“要不这样吧,你们俩先领证,婚礼的话,晚点再办也行。”
林菀拧眉,有点不赞同。
不过陆建英话都这么说了,林菀也不好拂她面子,只抿唇不吭声了。
女孩的不高兴全写在脸上,陆建城薄凉的唇动了动,折中开口:“要不这样,这边办一次,回头去首都再补办一次。”
“这个好。”
林富贵几乎是脱口而出。
他正愁呢。
他们这边的习俗是女方这边要办送嫁酒,送嫁酒办的越盛大越风光。
首都离这边那么远,从家里送嫁的话,显然很不现实。
可如果去首都办,他这边就不能办送嫁酒了。
以前那么穷,几个大女儿他都借钱办了送嫁酒。
现在日子好过了,没理由反而不给小女儿办。
陆建城这个建议正中他下怀。
他不光要办,还要办的风风光光的。
李春霞瞪了林富贵一眼。
农村很多人家办一次喜酒都会脱层皮。
林华结婚那会欠的债,到现在都还没清完呢。
办两次,那陆家不得恨死林菀。
“建城这个建议不错,就这么办吧,你们明天先领证,婚期的话,我找人算下日子。”
陆建英一锤定音。
林菀的唇张了张,想说有必要这么急吗。
但是转念一下,陆建城是军人,假期少,做事确实要速战速决。
再说了,早点定下来也好,省的陈为民那只蚂蚱天天在他面前晃悠。
陆建城消失的这几天,陈为民三天两头上门想找她,在地里碰到还故意上来找她搭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