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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章 世间唯有孩童最好当【1 / 1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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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芊荷好像真的不再纠缠了,一路上只与莫繁南说着一些生活中遇见的趣事。

莫繁南将自行车停在她家的小区门口外,“害怕不,要不要我送你进去?”

“没事,我自己进去,你快回去休息吧。”

“好,那我走了啊。”

“嗯,拜拜,到家了给我发条短信呀!”

“好嘞。”

江芊荷对着莫繁南的背影念叨:“没有人能比我更喜欢你!”

9月24日,清晨,九龙湖居。

澹台黎明刚跑完步回来,便看见自己老妈踢到了门口的那辆破烂自行车。

“妈!你踢我自行车干嘛!”澹台黎明赶忙上前扶起。

“你自行车?我们家哪里有这么破烂的车了?你爸不是前不久才花五千从国外给你买了一辆吗?车呢,我咋没看见?”

“我把朋友的车弄坏了,我把那辆车赔给人家了,等会叫我爸再买一辆。”

“你这个死丫头,没有挣钱还学会花钱了,你以为你爸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呀?五千块的车说送就送,你给谁了?赶紧要回来,我们重新赔他一辆新的就可以了。”齐云霞忍不住吼道。

“不可能!我已经送了。”澹台黎明眼底有些慌张。

“你信不信我去学校找那个人?”

“妈!不就五千块嘛,大早上你嚷嚷什么呢?”澹台岳天揉着眼睛站在门口说道。

“你这小兔崽子给我滚进去,我每天省吃俭用的,你们两个倒好,一个五千块的车眼睛都不眨就送人了,一个每天零花钱一百块还在说不够,也就是你们爹有能力,不然这家迟早败光。”齐云霞恨铁不成钢的说道。

姐弟俩对视了一眼,都从对方眼里看出了深深的无奈。

他们这个妈妈也是和爸爸吃苦吃过来的,现在就算他们家有钱了,过日子也是精打细算,这个是观念问题,想要改变难如登天。

莫繁南一大早就跑去菜市场买了新鲜的猪血,这玩意煮汤喝吃了据说能消除肺里的灰尘,他今天特意去买一些。

世界上只有一种病,那就是穷病,而尘肺病就是穷病中的穷病。

前世老爸奄奄一息的躺在病床上,莫繁南作为儿子,毫无办法,那种无能为力的感觉更多绝望过后的一种自我安慰

嘟嘟嘟卡农铃声响起。

『钦差大人怎么样?』

『这点小事手到擒来呀,一次性筷子和饭盒各买了两百个,一共花了八十,至于三轮车,烧油的三千,电动的五千。』

莫繁南眉头一皱,电动三轮这么贵?

『好,餐具先放你那里,我先去医院送饭。』

『好,去吧,医院有什么事就跟我说,我随时过来。』

『好,挂了。』

又忙活了半个小时,莫繁南把昨晚的卤肉切了一半装在饭盒里,打包了三碗米饭和一盒猪血汤向医院奔去。

病房里,莫繁南刚进门就发现护士在给老爸换药。

“爸,妈,我来给你们送饭了。”

秦淑娟眼神疲倦的接过饭盒,忍不住打了个哈欠,莫繁南看着心疼,“妈,吃完饭你回去睡觉吧,今天晚上我来照顾爸。”

“不行,你明天就要上学了,上课没精神你难受老师也会说你。”

“你妈说的对,你好好上学就行了。”莫军附和道。

“行吧,先吃饭。”

秦淑娟打开饭盒,鼻子嗅了嗅,“咦!儿子你做什么菜了?这么香。”

“呵呵,儿子的厨艺有长进呀。”莫军也闻到了香味。

“我卤了一点肉,应该是卤汤散发出来的味道。”

换药的护士也看了看,主要是饭盒一打开,卤香味便在房间蔓延。

秦淑娟是个热心肠的人,她摆放着菜,笑着对护士道,“姑娘你也来吃一点吧,我儿子做的饭菜都够多。”

“老大哥,你也来吃一点,先填一点肚子,等你儿媳妇来了再吃。”

病床里还有一名五十多岁的男人,他早就注意到香味了,“哎呦,那我就不客气了,谢了啊大妹子,给我夹点在盒子里就可以了。”

护士头一次闻见这么香的,口罩想嘴唇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。

“大妹子你儿子手艺可以啊,这卤的五花肉味道不错,口舌生津呀,还不发腻。”大叔给了一个很高的评价。

“哈哈,大哥爱吃就多吃点。”莫军输了一天的药水,精神头明显好多了,也没怎么咳嗽。

“姑娘,来吃一点吧。”

“谢谢阿姨,我还要上班你们吃,有事按床铃。”

一家人吃完饭,旁边的大叔分享起了自己的香蕉,莫繁南拉着老妈站在病房外开始商量做买卖的事。

“妈,今天卤肉的味道怎么样?”

“好吃,你切成了薄片一点都不腻,很合适下饭,配上一些蔬菜就更好了,你爸饭都吃完了。”秦淑娟说道。

“老妈,爸这一次住院也没多少钱,医保也可以报一部分,我想着你也干脆辞职了吧,等我爸好了,我们就做卤肉的生意,虽然也会累,但是比你们的工作都好一点,而且还挣钱。”莫繁南道。

秦淑娟没有一口回绝,沉思片刻后,“儿子,生意没那么好做,那些小商小贩被城管撵走着,跟耗子看见猫了一样,家里也没有钱了,这件事后面再说吧。”

“妈我有钱,我见义勇为学校要奖励我两千,而且我之前偷偷存了一些钱,我们买一辆三轮车就可以支起来了,卤肉我们在家里做好了拉到医院来卖,花不了多少钱,味道这么好,价格公道量又大的话不愁赚不到钱。”莫繁南条理清晰的说道。

“儿子,妈这辈子最聪明的一点或许就是自知之明了,我和你爸没有读过书,挣的全是辛苦钱,你识了字脑袋聪明,既然想做我们就做,你爸现在落了病,这个家迟早该你撑,我晚上过来的时候我把银行卡给你。”

莫繁南眼神一顿,是啊,那个小时候抱着妈妈腿,骑在父亲脖子上的男孩长大了,该撑起这个家庭了。

“嗯妈,这个家以后就交给我了,我肯定把你和爸养的白白胖胖的。”

“傻孩子,我和你爸都老了,一顿饭能吃多少呀,趁我们现在还能干,多挣点钱给你上学结婚,你以后早点给我生个孙子我和你爸就知足咯。”

爸爸的日记本里没有散文诗,只有帮老板干活的工期。

莫繁南鼻子一酸,天下父母挣的钱再多最后都是为了子女。

他踩着父母的肩膀阅尽了世间繁华,如今他才明白,每个人都有很多角色,唯独孩子最好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