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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章 张伟:这案子我接了!【1 / 2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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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城,临江区法院,会议室内。

正在进行一场热火朝天的讨论。

主持会议的是一个头发花白,精神矍铄的花甲老人。

他脸色红润,渊渟岳峙,端坐于首位,有一种不怒自威之感。

正是法院院长,陈忠汉。

出席会议的基本都是院里的高层。

不是庭长也是骨干成员。

而本次会议的主题,就是讨论这场被告众多的大规模诉讼,具体应该如何进行!

一百多被告就已经是突破天际了。

如果每个被告都单独请一个律师,再加上各自陪同的家属……

好嘛,开庭的时候你就看吧,那场面怕是不亚于梁山好汉征讨方腊了。

“特事特办!”

“这次的案子肯定不能寻常对待!”

“先不说人数过多会带来很多不可控因素,咱院儿里也没有这么大的审判庭啊。”

一个轻微发福,轻微秃顶的中年开口。

他名齐光荣,是民事审判二庭的庭长。

齐光荣话音刚落,立案庭庭长许雄风便道:“审判庭的问题倒是好解决,我们可以分批次审理,待审的先在候审大厅等着,一批一批来。”

“不妥。”

齐光荣立刻反驳。

“这么做确实可以解决被告人数过多的问题,但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了。”

“太费时间!”

“哪怕分十个批次,每个批次不得扯皮一两个小时,至少了吧?”

“总得算下来,这个案子怕不是得耗费三四天时间,司法资源不能这么浪费。”

许雄风琢磨了一下, 缓缓点头。

这案子,确实难整。

陈忠汉看向沈长林问道:“长林,这案子你是主审法官,你有什么想法?”

“院长,各位,我是这么想的。”

沈长林沉吟片刻开口了。

“这次的被告来自大江南北,五湖四海,相互之间并无交集,所以是不是可以为其统一安排法律援助律师?”

“这样也不算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所禁止的利益冲突行为。”

闻言,众人都面露思索之色。

正常情况下,同案有多名被告时,是不允许他们请同一个辩护人的。

因为同案被告人具有利益冲突。

就好比谢丽婷和姚婧两人,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条罪名上,她们就是同案被告人。

为了给自己减刑,肯定要把对方打成主犯,减轻自己的责任。

如果她们的律师是同一个人……便会出现很多问题。

只能各自聘请律师,单独辩护。

但这次的案子就比较特殊了。

因为严格说起来,这一百多人也不能简单粗暴的算作同案被告。

他们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诽谤罪被告人,都具备单独的犯罪行为。

换言之。

这一百零八个被告,相互之间没有利益冲突!

所以理论上他们是可以用同一个律师进行辩护的。

但这毕竟是违背规则的做法,所以众人有些争议。

最终陈忠汉拍板定了下来。

就按沈长林说的办!

院长做了决定,便不再有不同的声音。

众人开始敲定细节。

这场会议开了三个多小时才结束,终于达成共识,确定方针。

除了为所有被告统一安排法律援助律师之外,还将实行代表出庭制度。

即分批次推选代表出庭。

比如诽谤信息浏览量100万以上的选几个代表,50万以上选几个代表,10万以上的选几个代表……

如此一来便可大大简化庭审流程,加快进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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